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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美国海关新规:MET/AQI查验柜必须CES卡车转运,8月25日生效!

PAGE_TXT_POST_TIME:2025-08-28 PAGE_TXT_POST_SOURCE:航鹏快递 PAGE_TXT_POST_CLICK:632

洛杉矶/长滩海港关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贸易考试集装箱受控运输新规的补充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在国际贸易安全监管领域的核心职能,保障货物查验流程的规范性、严肃性与可追溯性,现就需提交CBP进行贸易考试的集装箱货运运输管理事宜,发布本补充通知(Targeted Industry Notification, TIN)。本通知作为对2014619日发布的公共公告LA14-013的重要延伸与细化,旨在明确自2025825日起正式实施的受控驳船运输要求,以系统性应对当前全球贸易环境中日益复杂的货物监管挑战,维护港口贸易生态的公平与安全。

一、新规核心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整箱货运(FCL)运输方式的强制性调整

2025825日起,对于整箱货运(Full Container Load, FCL)中被CBP选定为商品执法团队(Merchandise Enforcement Team, MET)和/或农业检验(Agriculture Operational Inspection, AOI)对象的货物,相关报关行及进口商将不再拥有自主选择卡车承运商的权限。此类货物的运输流程必须严格纳入CBP统一管控的集装箱运输机制,全程由经授权的集中考试站(Centralized Examination Station, CES)卡车运营商负责执行。

这一调整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标准化运输主体与流程,确保集装箱从码头卸船至送达CES的全链条处于CBP可监控、可追溯的状态,从运输环节消除潜在的合规风险与监管漏洞。

(二)“CES卡车运营商的定义与资质要求

本通知所界定的“CES卡车运营商,特指与CES运营商存在直接附属关系或签订排他性服务协议,且已通过CBP资质审核、具备执行受控驳船运输专项能力的机动车承运商。此类运营商需严格遵循CBP制定的运输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实时定位追踪、运输路线预设报备、货物状态全程记录等要求,确保每一批次受检货物的运输过程可回溯、可验证。

(三)保留权限与特殊场景的运输规范

1. CES
自主选择权的保留:尽管运输主体受到限制,报关行及进口商在货物入境申报阶段,仍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自主指定偏好的集中考试站(CES),CBP及港口管理部门将尊重这一选择权,确保企业在合规框架内的运营灵活性。

2.
再出口货物的运输要求:为满足CBP对货物再出口的监管规定,当货物需从CES转运至港口码头时,运输环节同样须由CES卡车运营商执行。此举旨在构建码头—CES—码头的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避免再出口环节出现监管真空。

(四)拼箱货运(LCL)的例外安排

对于小于集装箱装运量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LCL)的货物,若被选定为METAOI检验对象,报关行及进口商仍可保留自主选择卡车承运商的权利,将货物从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CFS)运送至指定CES。这一例外安排旨在平衡监管效能与小型货物的运输经济性,避免因过度管控增加中小企业的贸易成本。

二、新规出台的背景与必要性分析

(一)历史监管框架的延续与升级

2014
619日发布的公共公告LA14-013,作为CBP在自动化商业环境(Automated Commercial Environment, ACE)中规范货物查验流程的重要文件,首次正式确立了考试许可转移机制,为后续贸易监管的数字化、标准化奠定了基础。然而,随着全球贸易量的激增与供应链复杂度的提升,原有框架在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已难以应对新型风险。

(二)当前贸易环境中的突出风险

近年来,港口监管部门发现,部分被CBP选定进行查验的入境货物,在从码头至检验站点的运输过程中存在转用规避现象:部分企业通过更换运输车辆、篡改货物标识、变更运输路线等方式,故意绕开CBP的检验程序,导致应检货物未受监管即流入市场。此类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贸易秩序,更可能导致未经检疫的动植物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或违禁品进入美国市场,对公共健康、生态安全与市场公平构成直接威胁。

(三)新规的核心价值与必要性

基于上述风险,洛杉矶/长滩海港主管部门与CBP经过多轮联合评估论证,一致认为必须通过强化运输环节的源头管控,将受检集装箱的运输权集中至经授权的CES卡车运营商,从机制上切断非法转用的可能性。这一调整既是对LA14-013公告监管框架的补充与完善,更是适应当前复杂贸易环境、提升边境监管效能的必要举措,有助于实现监管无死角、流程可追溯、风险可防控的目标。

三、后续监管与执行保障措施

为确保新规从发布到实施的平稳过渡与有效落地,港口主管部门将联合CBP采取一系列监管与保障措施:

1.
严格的在岸移动授权审查:依据《联邦法规汇编》第19编第18.1条(19CFR 18.1)的规定,港口主任将协同CBP对所有受检货物的在岸移动授权实施穿透式审查,重点核验运输路线的合规性、承运商资质的有效性、货物状态的一致性等关键要素,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坚决不予批准。

2.
动态监管与技术赋能:借助港口现有的智能监控系统与CBP的全球贸易可视性平台(Global Trade Visibility, GTV),实现对受检集装箱运输过程的实时追踪与异常预警。一旦发现运输路线偏离、停留时间异常等情况,将立即启动核查机制,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3.
企业合规引导与培训:在新规实施前,港口管理部门将联合CBP组织专项培训,向终端操作员、报关行、进口商及CES运营商详细解读新规条款、操作流程与违规后果,帮助企业提前调整内部管理流程,确保2025825日起全面符合新规要求。

本次受控运输新规的实施,是洛杉矶/长滩海港在深化安全与效率并重监管理念过程中的关键一步,更是港口管理部门与CBP协同应对全球贸易风险、守护边境安全的重要实践。通过构建标准化、可控化的运输机制,不仅能够有效遏制货物转用规避等违规行为,更能为广大合规经营的企业创造公平、透明的贸易环境,提升港口在全球供应链中的竞争力与公信力。

请各相关方高度重视本次新规调整,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前做好人员培训、流程优化与资源调配等准备工作,确保自2025825日起严格遵循新规要求。港口管理部门与CBP将持续关注新规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动态优化监管措施,与贸易界共同推动洛杉矶/长滩海港贸易生态的持续健康发展。